父母以「犧牲感」去引發孩子的內疚,只會讓彼此心的距離越來越遠。
放下情感勒索,不要讓窒息的愛成為孩子一輩子的傷痛。
曾在星巴克看見這樣一幕:
一位媽媽,給女兒點了杯咖啡和一個甜點,自己卻只要了杯免費的冰水。
媽媽嘴上說著自己不愛吃,卻又忍不住感慨:
「別看就這麼點東西,可花了我大半天工資呢。」
媽媽的本意,或許只是想教育一下女兒,強調一下自己的付出。
但女孩卻明顯難以再咽下眼前的食物,臉上盡是掩飾不住內疚和自責。
我在旁邊看得很不是滋味。
李雪琴在談到原生家庭的話題時,曾說:
「當下,很多中國家庭的親子關系里面,犧牲感都特別重。最基礎的包括,這排骨給你吃,我嗦一嗦那桿;這魚最好的地方都給你,我吃那刺多的魚尾巴。可是,明明這條魚很大,為什麼一定要選擇不好那一部分,反復強調自己的付出?」
是啊,很多時候父母的付出和給予,本應該是愛的表達。
但當這種「付出」變成了「犧牲」,就會過于厚重,反而成了束縛和壓力。
犧牲感不是愛
而是以愛之名的控制
知乎上有一個熱門話題:「孩子會感激犧牲型父母嗎?」
網友 @螺絲艼說:不會,甚至想要逃離。
在家里,父母有什麼好的都緊著她,自己卻吃剩的,用舊的。
出去逛街,超過100塊的衣服父母從來不要,但會給她帶回來1000塊的羽絨服。
而這樣的犧牲,就像一架天平,他們付出的越多,要兌換的砝碼也就越多。
但凡她在學習上有一些松懈,父母就會生氣地質問:「你都不讀書,那我這麼努力工作賺錢為什麼?」
她考試考差了,父母上來就是一頓指責:「你就考這麼點成績,你對得起我們嗎?」
她說話語氣不對,父母馬上耳提面命:「爸爸媽媽把最好的留給你,你就這樣對我們?」
對此,她一度深感壓力,幾近崩潰。
在心理學上,這種以「犧牲感」為要挾,讓孩子妥協的方式,其實就是: 情感勒索。
說的是,一方通過不斷付出情感,使另一方喪失維護自己權利的倫理立場和道德勇氣,從而實現對另一方的掌控。
父母的犧牲感,本質就是一種精神控制。
台劇《茉莉的最后一天》中,林茉莉的媽媽是位留美碩士,婚后,她為了更好地照顧家庭,放棄了晉升為教授的機會。
可她又心有不甘,于是她將事業上的犧牲轉化成對孩子的綁架。
她對茉莉的要求很高,期待也很高,一旦茉莉有所不滿,她就會不停強調自己為家庭作出的犧牲:
「為了你我放棄大好前途,你卻不爭氣,如果不是為了你,你以為我愿意嗎?」
一遍又一遍地指責、抱怨,壓得茉莉喘不過氣來。
一邊是成為媽媽心中的優秀孩子,努力學習,一邊是自己的夢想,寫小說,走文學路。
兩難之下,茉莉想逃離又無法逃離,愛媽媽也怨恨著媽媽。
長期的情緒拉扯,茉莉壓抑成疾,不堪重負,最后爬上窗台,一躍而下。
心理學家李雪曾說:
一個身體只能承受一個靈魂,如果父母的控制密不透風,孩子實際上已經精神死亡。
因為,父母的「犧牲感」帶給孩子的不是內心的溫暖和感動,而是痛苦的內疚和永遠擺脫不了的噩夢。
以愛之名,用「犧牲感」綁架孩子,是為人父母最大的殘忍。
因為孩子表現出的聽話背后,是苦苦的壓抑,是深深的絕望。
父母的犧牲感越強
孩子的心理負擔越重
papi醬曾在一段視訊中,自曝曾和母親大吵一架。
因為母親退休后,每天的日常就是在家待著,生活的全部就是子女。
然后,就把類似「我做的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你」這樣的話掛在嘴邊。
papi醬清楚,媽媽強調自己付出了很多,是希望她可以努力地學習、工作。
但作為子女,她聽完之后心里面其實不是感動,只有一種負罪感。
「我覺得父母人生中所有糟糕的部分都是我造成的。」
父母的「犧牲感」太強,孩子一定會滋生「負罪感」。
因為父母用「犧牲感」表達愛,不僅不會讓孩子覺得幸福,反而會讓孩子背負沉重的心理枷鎖,認為: 我是虧欠父母的。
一位抑郁患者就曾分享自己的經歷。
從小,媽媽經常對她說:我一個人養你不容易,要聽話要好好學習。
看著媽媽為了她,每天打兩份工,早出晚歸,她一度覺得自己的出生就是一筆債款,把自己視作負擔。
尤其是每次花錢時,媽媽的一句「為了你,媽媽砸鍋賣鐵也沒有關系」,更是壓在她心頭上的千斤重,讓她有一種深深的負罪感。
所以,她從來不敢任性,不敢提要求,不敢惹麻煩。
甚至,在別人還在肆意玩耍的年紀,她每天就想著怎麼縮衣減食,想著去哪里撿多一點的塑料瓶子賣錢,給媽媽減輕負擔。
她說,我雖然和媽媽相依為命,但母女間卻沒有親密,只有償還的壓力。
這樣的成長環境,也造就了她如今敏感又自卑的性格,常常別人一個眼神,就能讓她內耗很久。
馬東說過這樣一句話: 愧疚是最大的負能量。
很多時候,父母談自己的犧牲,也許不過是隨口的一句抱怨。
但在孩子聽來,卻是報不完的恩,償不清的債。
讓孩子稚嫩的心靈,早早地背負起父母人生中的各種苦楚和不幸。
這些重壓,一點點烙印在孩子的心里,就是孩子生命中的難以承受之重。
孩子真正需要的
是父母的價值感
育兒,從來不是靠犧牲、脅迫就能成功。
現在回看開頭故事里媽媽說的那句話:
「別看就這麼點東西,可花了我大半天辛苦工作的錢呢。」
類似的話,父母其實也跟我說過。
8歲生日那年,媽媽拗不過我,帶我去吃了心心念念的麥當勞。
結賬時,媽媽有些心疼錢,抱怨的話脫口而出:
「就這麼點吃的,可夠我們家好幾天的生活費了。」
不同的是,媽媽后面補了一句話:
「但偶爾花錢去享受一次美好的事物,也是很值得,你喜歡的話就要加油啦,以后憑自己本事,想吃就吃。」
這句話,激勵了我很多年。
也讓我一直堅信:我值得一切美好,只要我努力。
孩子的成長,其實是需要力量的。
犧牲感,往往是扼殺力量感最快的東西,價值感,才能真正給到孩子滋養。
而給孩子價值感也不難,父母活出自己,活得快樂,活出榜樣即可。
雜志《人物》曾報道一對母女。
媽媽胡永平說:「做母親,需要付出,但不能犧牲。」
她一直秉持一個原則:先是自己,然后才是母親。
她不會因為女兒,就對生活妥協,委曲求全。
她對女兒的養育,也很隨性:
不會無微不至地照顧女兒的飲食起居。
女兒高中畢業要去英國留學,女兒說不用送,她就真的跟朋友去越野了。
母女間,沒有犧牲和奉獻,也沒有控制與束縛。
但受媽媽的影響,女兒成長得特別獨立有主見。
女孩表示,是媽媽讓她懂得,要敢于追求自己想干的事,不要被世俗束縛。
把自己放在第一位,優先滋養自己,父母內心富足了,才能帶動孩子成長。
這就是活出自己。
莫言小時候,家里過得很辛苦。
尤其是母親,不僅是家里挨餓最多的,也是干活最多的。
他一直以為母親會一邊勞作一邊哭泣。
但愁容滿面的母親,在辛苦勞作時,嘴里竟然哼唱著一支小曲!
母親的這份樂觀豁達,教會莫言在挫折和苦難面前,不抱怨不訴苦,而是樂觀面對,積極處事。
與其談犧牲,說辛苦,不如笑著去面對,給孩子傳遞正能量。
這就是活出快樂。
「童話大王」鄭淵潔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,一直堅持著一個原則:
「先學爸,后學霸。」
他從不對孩子說「你要努力」,而總是對自己說「鄭淵潔,你要努力」。
他曾每天四點半起床寫作,寫6000字,36年從不間斷。
女兒好奇他為什麼這麼早起。
他說:「先把最重要的事做完,這樣一天就非常輕松了。」
在這樣的身教下,女兒從上小學第一天開始,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先寫作業再做其他事。
女兒說:「我只有成為全校第一,才算真正的鄭淵潔的女兒。」
後來,女兒以全校第一的好成績,被6所名牌大學錄取。
所以,與其綁架孩子成長,不如閉上嘴、抬起腳,走好自己的人生路演示給孩子看。
這就是活成榜樣。
尹建莉曾說過:
「父母之愛都深如大海,但有質量差別。決定質量高低的,不是父母的學歷、收入、地位,而是對細節的處理水平。」
為孩子好,是為人父母的天性,但如何避免把這種愛變成孩子的負擔,則是每一位父母都要修煉的重要課題。
愿父母們都能明白: 愛不是枷鎖,也不是犧牲,而是彼此成全。
父母活出自己,孩子才能更有力量。
父母活得快樂,孩子才能活出幸福。
父母活出榜樣,孩子才能飛得更遠。
希望每位父母都能給孩子帶去最好的養育,成就幸福美滿人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