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玫瑾:孩子三歲後開始上桌和大人吃飯開始,立規矩:大人不動筷子,孩子就不可以先吃飯。家人無法按時吃飯,需要孩子先幫忙撥出來缺席的人那份。
窮人和富人總有那麼的話題,說也說不完,如果在舊社會中窮人就是衣服破爛,渾身污垢,沒有有一點的尊嚴可談;富人則是服裝光鮮亮麗,舉止優雅大方,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。
現如今依然存在貧富差異,但是在外表上顯示的就不那麼明顯了,更是從其他方面表現出來,比如心理上,性格上,氣質上,等等以及其他全方面的差異。
家庭條件差一點的家庭,自然物質條件就給孩子的要少,現在社會上孩子之間也是進行攀比,窮人家的孩子自然沒有好的東西跟富人家的孩子比,所以就會產生很強的自卑感。
孩子之間的攀比無處不在,比如:孩子的衣服沒有別人家孩子的衣服貴;人家有的好文具我沒有;別人家孩子上各種興趣班,而自己孩子什麼也沒有學。
受家庭條件的限制,窮人家的孩子自然是不能要什麼就有什麼了,既是父母偶爾給點零花錢,自己也要省著花,當然對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東西更是珍惜,重視。
就會產生很強的保護欲。擔心自己來之不易的東西會失去,自然這樣的孩子是很少跟同伴分享自己的東西的,因為過度的節約,造成孩子這種看似「吝嗇」的性格。
因為沒有經濟條件自然孩子就很少能出去走走看看,沒有見識過廣闊的天地,很差的幾乎連所謂的興趣班都沒有機會接觸。閱歷有限,眼界格局自然就小了。即使有機會存在,他們也無法把握,措施良機。
除了家庭條件原因外,更多的是家庭教育問題,父母自身生活在一個沒有格局的環境裡,孩子自然也不會有太高的眼界,父母天天一副「窮酸樣」
其實重點還是在父母,家庭條件只是次要的,如果父母能在精神上「富養」孩子,那麼孩子依然會是一個「富人」家的孩子。
有見識的父母,不等於有錢的父母。比如,給孩子買一本童書繪本用不了多少錢,繪本中的圖畫色彩豐富很能吸引孩子的眼球,還會讓孩子從中學習到很多知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