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世紀中期,由于戰爭和時代的關系,很多美國年輕人過著頹廢的生活,他們不知道為何活著,也不知道活著的意義。
這些年輕人,靠酒精麻醉自己,沉迷于爵士樂和性。
凱魯亞克準確地抓住了同時代人頹廢沮喪的精神狀態,又參照海明威對「迷惘的一代」的建構,給自己同時代的人貼上了一個標簽:
頹廢的一代。
凱魯亞克1922年出生,從小成績優秀,1940年以優異的成績進入大學,但因為不適應校園生活,很快就退學了。
退學后,凱魯亞克當過海員,還短暫地加入過海軍,最終決定以寫作為生。
他并不安定,不斷流浪,多次穿越美國西部,一直在路上。
1951年,他花了三個星期,將自己的四次遠行寫成一部12萬字的作品,不分段地打印在畫紙上,拼成一幅37米的長卷,取名《在路上》。
但直到1957年,這本書才真正出版,并迅速成為暢銷書。
小說出版后,無數年輕人模仿凱魯亞克在書中描寫的生活方式,他們穿上牛仔褲,在褲兜里裝一本書,出入咖啡店和爵士樂酒吧。
但看完之后,我想說,人生真正的安定,是靈魂的安定。
靈魂若沒有安定的地方,身體就算住在自己的房子里,也是在無邊的苦難里流浪。
作家薩爾和老婆分手之后,悲慘又疲倦,心情萬念俱灰,因此生了一場大病。
不久后,他就遇見了狄恩,從此開啟了人生的新階段,過著在路上的生活。
此前,薩爾一直想去西部,去看那里美麗的曠野,他總是模糊地計劃著,卻從未動身,狄恩的出現,使薩爾有了出走的契機,因為狄恩就是一個完美的旅行伙伴,他甚至就是在路上出生的,始終漂泊無依,浪跡天涯。
狄恩沒有固定的工作,過著一種流浪漢的生活,正是因為這樣,使得他的人生有了傳奇的色彩,他不斷追求愛情,追尋[性.愛],那是他生活中唯一神圣和重要的東西。
然而他覺得可悲的是,竟然還要賣力掙錢過日子。
認識狄恩后,薩爾開始喜歡他,因為狄恩真是一個超級熱愛生活的小伙子,他行騙,只是想過更豐富多彩的生活,然后去結識那些本來不會理睬他的人。
遇見狄恩,薩爾的生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,他們四處游蕩,泡妹子,酗酒,無家可歸,但他們享受這樣的感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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